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061号
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准日本新水株式会社等6家公司生产的10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在我国登记或续展登记,并发给进口登记证。所登记产品的监督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农业部发布的质量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本新闻内容部分来自互连网,如果该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作出相应的处理。 在对信息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进行考证之前,中国饲料添加剂信息网对在网站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中国饲料添加剂信息网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全国饲料添加剂信息站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添加剂》杂志 维护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2663150 传真:82663150 E-mail:sltjj@sohu.com